塑料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可以重复使用?
塑料制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,比如矿泉水瓶、食品包装袋、杯子、饭盒…,那么,这些包装可以重复使用吗?
这个问题不能相同对待,需要根据等级区别对待。
一般塑料容器的底部有一个三角形的可回收标识和数字:
数值和字符分别代表的意义为:
(1)1号塑料(PET):常用作矿泉水瓶、饮料瓶材料,不可盛装热水,不可加热,循环使用不可超过10个月;
(2)2号塑料(高密度聚乙烯,HDPE):常用作药瓶、洗护用品容器材料,不可盛装食品,不可循环使用;
(3)3号塑料(PVC):常用作雨衣、建材、非食品用容器等材料,不可盛装食品,不可循环使用,加热会有有毒气体产生;
(4)4号塑料:(低密度聚乙烯,LDPE)常用作保鲜膜、塑料膜材料,不可加热;
(5)5号塑料:(PP)常用作水桶、食品用容器材料,可微波炉加热,可循环使用;
(6)6号塑料:(PS)常用作建材、玩具、碗装泡面盒、快餐盒等材料,不可微波炉加热,不可盛装橙汁等酸性饮料;
(7)7号塑料:包含种类繁多,具体情况还需参考进一步说明,其中聚碳酸酯(PC)常用作水壶、奶瓶材料,不可加热。
现在看来,不是用过的塑料矿泉水瓶都可以再次被利用,要根据底部标识和数字决定。